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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

更新时间: 2020-04-20

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

( 2020-04-20 )

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为切实做好住建行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,市住建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》。

高度重视

全面加强复工过程的安全监管

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复工期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,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。针对因疫情误工所带来的施工工地赶工期风险,要制定相关的应对措施,加强合同履约变更管理,及时做好跟踪测算和指导工作。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切实保障工程项目合理工期,严禁盲目抢工期、赶进度等行为。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,举一反三,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,强化监管力量,强化责任落实,堵塞违规漏洞,严防发生质量安全事故。 

突出重点

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

各建设管理部门要开展建筑工地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。强化对高支模、深基坑、建筑起重机械、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力度,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、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、转包、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,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。 

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,全面治理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隐患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按照各项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,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,推进企业全员、全方位、全过程的安全管理,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强化实效

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

目前,市住建委已会同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成督查组,对本市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查。

重点督查:企业自查工作落实情况;企业、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;施工现场关键岗位(项目负责人、项目技术负责人、专职安全员、质量员、施工员、机械员;总监理工程师、专业监理工程师)到岗履职情况;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;所有进场人员复工返岗前应接受安全再教育,施工安全专项技术交底情况;设施设备及分项工程复工隐患排查情况;分部分项工程、起重机械、临时用电、高处和密闭空间作业等情况。